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 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
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逐步实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现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在年底公布一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附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附件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
为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有关要求,制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鼓励各地自2015年起,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支持各地探索,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成一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通过经验推广,充分发挥创新县(市、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二、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包括:领导组织、管理制度、督学队伍、开展工作、保障措施、督导方式、问责整改、结果运用等8个方面。
(一)领导组织有力。县级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导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部门,统筹领导组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负总责,教育督导机构专人负责协调组织,对挂牌督导工作实行直接管理。政府专门印发落实文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通报情况,提出要求,检查落实。
(二)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责任督学。建立责任督学选拔、聘任、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惩和对专兼职督学履行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五项基本职责和八项经常性督导内容有具体要求,根据工作规程中提出的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制定操作细则。制定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保障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三)督学队伍专业。严格督学选拔聘任标准,规范责任督学资格准入。督学队伍的专业、年龄、层级结构合理,基本覆盖相关学科专业和教育管理领域。严格履行职责,科学使用方法,有效监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训内容针对性强,面向专职和兼职、岗前和在职不同情况,开展相关学科领域、评估技术方法分类培训。培训模式灵活,重视开展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注重提高督学的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
(四)开展工作规范。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按规范统一要求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经常性督导事项等标示明确。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规范的《督导工作手册》,责任督学持证上岗。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各督学责任区执行。督学责任区制定督学工作方案,各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报督导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督导前确定重点督查事项,督导后在《督导工作手册》中客观、公正、详细记录,及时向学校反馈,向督导部门汇报,对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撰写月度、季度、年度督导报告,建立督导工作台账。
(五)保障措施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所需保障条件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
(六)督导方式科学。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在深入学校实地督导的基础上,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积极开展网上督导工作,实现网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报送、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网络培训及向学校下达整改要求。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顺畅,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
(七)问责整改到位。健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教育督导部门针对问题对学校提出整改要求,责任督学根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
(八)结果运用有效。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督导部门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督导部门及时总结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并推广运用。责任督学善于学习借鉴其他责任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用于指导学校工作。
三、开展创新县(市、区)工作的程序和实施
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是建立中小学校督导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重在建设,旨在引导。各地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创新方法,积极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跟踪各地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一)各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省(区、市)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组织申报。要根据《方案》制定本省(区、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和组织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努力开展工作,帮助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二)各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本省(区、市)制定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操作细则,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创新挂牌督导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根据本县(市、区)挂牌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报地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复核后,向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自评报告和复核报告。
(三)各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达到国家要求和省级创新标准的县(市、区)进行验收。对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市、区),组织填写《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四)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实地考察。根据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情况,在年底公布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名单。
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指标 | 考核点 | 观测点和评分标准 |
(一) 领导 重视 | 1. 县级人民政府印发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文件。 | (1)有印发文件,且发文单位为县级人民政府 |
(2)文件内容对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作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机制、职权和奖惩有明确规定 | ||
2. 县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同志直接抓、负总责。 | (3)有文件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同志直接负责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 |
(4)县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同志就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和结果运用等方面召开过相关工作会议或有批示。会议或批示有详细记录文档 | ||
3.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部署任务。 | (5)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且有可查会议记录 | |
(6)会议内容包括挂牌督导工作计划、推进和总结并形成会议文件印发 | ||
4. 教育督导机构有专人具体负责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 (7)有文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 |
(二) 制度 健全 | 5. 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中小学校全部实现挂牌督导。 | (8)有文件明确要求县域内中小学校全部实现挂牌督导 |
(9)责任区划分覆盖县域内全部中小学校 | ||
(10)每所学校均有负责的挂牌督学 | ||
6. 制定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和督导内容等。 | (11)有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 |
(12)实施细则规定有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和督导内容 | ||
7. 对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作出明确规定。 | (13)有文件对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作出明确规定 | |
(14)每名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每校不少于1次 | ||
(15)每名责任督学参加专项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 | ||
(16)每名责任督学参加综合督导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 | ||
8. 制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对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和方法提出明确要求。 | (17)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 | |
(18)包括校园巡视等各种工作方式的依据和目的 | ||
(19)包括校园巡视等不同工作方式的关注点或工作内容 | ||
(20)有针对性的提出校园巡视等不同工作方式的措施或流程 | ||
(21)包括校园巡视等不同工作方式的注意事项 | ||
(二) 制度 健全 | 9. 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通报情况、交流总结等,不定期召开督学座谈会、咨询会、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征求意见会等。 | (22)建立会议制度,有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的文件和会议记录 |
(23)每月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通报情况和交流总结等不少于1次 | ||
(24)每季度召开督导工作咨询会不少于1次 | ||
(25)每学期召开家长和教师征求意见会各不少于1次 | ||
10. 建立报告制度,对责任督学定期撰写并提交工作报告作出明确规定。 | (26)有文件对责任督学定期撰写并提交工作报告作出明确规定 | |
(27)责任督学撰写并向责任区或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教育督导报告每月不少于1次 | ||
(28)责任督学每月向责任区汇报工作不少于1次 | ||
(三) 队伍 精干 | 11. 建立责任督学管理制度,对责任督学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和定期交流等作出明确规定。 | (29)有文件对责任督学的聘任、培训、考核和定期交流等作出明确规定 |
(30)所有责任督学的聘任有文件、聘书 | ||
(31)责任督学考核有奖惩措施 | ||
12. 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督导工作手册》。 | (32)每名责任督学配发有督学证和《督导工作手册》 | |
(33)制定有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流程等内容的督导须知 | ||
(34)有督导过程记录 | ||
(35)有反馈意见记录 | ||
13. 责任督学队伍的专业、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基本覆盖中小学学科和教育管理领域。 | (36)各责任区内责任督学专业覆盖教研、教学和教育管理 | |
(37)县域内责任督学高级、中级职称相结合,高级职称占比不低于50% | ||
14. 责任督学数量充足,每名督学负责学校数不超过5所。 | (38)每个责任区至少有2名专职责任督学 | |
(39)每名督学负责学校数不超过5所 | ||
15. 制定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 (40)有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 |
(41)规定的全员培训周期不超过3年 | ||
(42)全员培训周期内每名责任督学参加面授培训累积不少于40学时 | ||
(43)责任督学上岗前面授不少于15学时 | ||
16. 已按计划开展培训,并针对不同培训内容、不同专业或学科开展分类培训,培训模式灵活多样。 | (44)本年度培训工作已按计划开展 | |
(45)培训内容有督导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知识 | ||
(46)培训内容有对教育教学和管理进行督导评价的专业要求和业务知识 | ||
(四) 工作 规范 | 17. 责任督学公示牌统一规范,公示牌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齐全。 | (47)责任督学公示牌上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齐全,字迹清晰,字号大小方便查看 |
18. 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 | (48)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无遮挡,高度适中,牢固可靠,方便查看 | |
19. 责任督学进校督导时,主动出示督学证。 | (49)责任督学进校督导时,主动出示督学证 | |
20. 教育督导部门制定挂牌督导年度工作要点,并印发辖区内各责任区。 | (50)教育督导部门制定有挂牌督导年度工作要点 | |
(51)挂牌督导年度工作要点印发辖区内各责任区 | ||
21. 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并报教育督导部门备案。 | (52)责任督学制定有工作计划 | |
(53)教育督导部门有责任督学上报的工作计划备案记录和档案 | ||
22. 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督促整改并撰写督导报告。 | (54)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学校有记录 | |
(55)需要向学校提供书面反馈意见的,一般情况书面反馈的时间不超过2天 | ||
(56)教育督导部门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有责任督学督促学校及有关单位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的记录 | ||
23. 责任督学对负责的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 | (57)责任督学对负责的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 | |
(58)责任督学每次督导有工作记录,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 | ||
24. 责任督学每年度督导工作涵盖所负责每所学校的八项主要事项。 | (59)责任督学督导计划、督导过程记录、和教育督导报告等档案材料证明每年度督导工作涵盖所负责每所学校的八项主要事项 | |
25. 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规范,监督指导到位。 | (60)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流程符合《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等文件核心内容 | |
(61)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未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无被学校、家长或学生投诉记录 | ||
(62)创新县(市、区)所有中小学校无重大责任事故 | ||
(五) 保障 有力 | 26. 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63)有文件明确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64)有教育督导经费的财政预算和决算 | ||
27. 有文件明确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65)有文件明确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
(66)有督导工作经费的支出专项科目 | ||
28. 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设备。 | (67)各责任区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办公场所和设备 | |
(六) 方式 科学 | 29. 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 (68)建有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 |
30. 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工作部署、信息报送、意见反馈、工作交流、考核评价及网络培训等工作。 | (69)教育督导部门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工作部署、向学校下达整改通知或改进意见、对责任督学进行考核评价及网络培训等工作 | |
(70)责任区及督学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信息报送、意见反馈、工作交流等工作 | ||
31. 学校设立教育督导网页,专人负责,与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 (71)学校设立教育督导网页或链接 | |
(72)学校教育督导网页或链接与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 ||
(73)学校设有专人管理教育督导信息化相关工作,负责网上信息报送、工作交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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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问责 整改 到位 | 32. 建立完善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责机制,对意见反馈、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有明确规定。 | (74)有文件对意见反馈、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的流程、时限要求等作明确规定 |
(75)有意见反馈、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工作记录的档案 | ||
(76)教育督导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须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 ||
33. 学校形成了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 (77)学校有配合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文件 | |
(78)有学校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记录或总结汇报 | ||
(79)每项整改按整改通知要求完成,取得实际成效 | ||
(八) 结果 运用 有效 | 34. 县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文件,明确教育督导部门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 | (80)有文件明确教育督导部门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 |
35. 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 (81)有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并有落实记录 | |
(82)近两年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相关表格、指标中,有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的项目 | ||
36. 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 | (83)有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的记录材料 | |
(84)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的处理有结果,且有记录材料 | ||
37. 督导情况、意见和结果及时上传下达,责任督学和各有关部门之间沟通渠道畅通。 | (85)督导情况、意见和结果的书面材料及各种文件、报告流转畅通,有详细记录和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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