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最美学生评选方案
张家港市舞蹈学校(艺术学校)2021年下学期“最美学生”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创建“最美学校”活动的精神,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弘扬正气,倡导真善美,用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榜样打动师生,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引导广大师生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以“争做最美中学生”为主题,以“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为活动宗旨,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1、提高文明素养,使全校学生语言更文明,行为更规范。
2、增强责任感,使学生能遵守公德,严于律己,勤奋学习。
3、树立一批具有良好素质的学习标兵,发挥榜样作用,促进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张振尧
组 员:何建林、李卓丽、郁颖、查本源、各教研组长、各班主任
2、考评小组:德育处、 全体班主任
三、评选对象:本校所有在校学生。
四、评选条件:
1、语言之美:用语规范,语言文明。学生在校园内外主动向老师、同学问好;在校园内和课间休息不大声喧哗吵闹,不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不说粗话,不带脏字。
2、行为之美:行为规范,举止文明。学生在日常行为上,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谦虚和气,待人真诚;不打架斗殴,不玩手机,不玩网络游戏;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或进步显著。
3、心灵之美:心理健康,阳光乐观。遵纪守法,讲究公德,热爱集体,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宽容大度,不自私自利。
4、形象之美:仪表端庄,富有朝气。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不染发烫发,不梳怪发型,不穿拖鞋、不着奇装异服,不佩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男生不留长发,不剃光头。
5、环境之美:讲究卫生,爱护环境。既要讲究个人卫生,又要爱护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乱丢废弃物品,不乱倒剩菜剩饭与水;爱护校园内花草树木,不随意攀折;爱护公物,不随意损坏;不随意在墙壁上乱刻乱画;不随意践踏破坏草地。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9月):宣传发动。在师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班主任例会、学生班会、周一升国旗等,让每一位师生都知晓此项评比活动,明确评选目的、对象、条件和步骤,把此项工作宣传好,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10—12月):学习评比。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评选活动,建立班级最美学生“阳光”记录本,真正把学生中的典型人物推选出来,切实把学生中的典型事迹挖掘出来,把榜样的力量充分发挥出来,让人人学习榜样,学习先进。
第三阶段(22年1月):总结表彰。各班主任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选出5个“班级最美学生”参加“学校最美学生”评选,学校再评出36个“学校最美学生”,优秀事迹在学校宣传栏、网站展出。
六、活动要求:
1、各班级要在思想上重视本次活动,积极自觉地将学生置身于整个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所有参评的人物和事件必须真实,不得夸大与虚假,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要求,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评选过程将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们的监督。
3、材料要求:
(1)所有参评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文字200字以内
(2)推荐表一式两份
(3)6寸生活照一张(宣传橱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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